虚构的情节不是历史
王耀华
安徽省《太白楼诗讯》(下简称《诗讯》)先后发表了四川李白学会某“特约研究员”的两篇李白研究论文,即:《从读安旗著的〈李白传〉中所想到的有关李白生平的两件大事》(载《诗讯》总第五期)和《尊重历史,去伪存真,实事求是,作出判断——关于李白出生地与归宿及有关问题的探讨》(载《诗讯》总第八期)。这两篇文章虽各自成系统,然其内容有连续性,故合在一起与特研员商榷几个问题,并以此就教于国内外专家们。
一、李白到当涂只能是投靠李阳冰关于李白到当涂投靠谁的问题,本来一清二楚。该文却搅成一锅粥。考察其论据,原来是王琦考辨诗文系年的一段议论,即:“集中又有《陪族叔当涂宰游化城寺清风亭》诗,又有《化城寺大钟铭》。诗称‘升公湖上秀,粲然有辨才。济人不利己,立俗无嫌猜’云云,铭序称‘寺主朝升,英骨秀气,虚怀忘情,洁己利物’云云,是朝升、升公本一人,论诗铭之作,大约相去不远也。铭序称‘当涂邑宰李公以西逾流沙,立功绝域。帝畴厥腐,始学古从政,历宰洁白,声闻于天。天宝之初,鸣琴是邦’。其时代履历,与阳冰不类,则所谓族叔当涂宰者,乃另是一人,在天宝中来为邑令者,非上元后作当涂宰之李阳冰也”。这段文字真正激发出作者灵感的诗题中的“从叔”、“族叔”及诗铭中的升公、李公。故他要“提请读者注意,李白在诗题中,对两个同姓县宰的称呼是有区别的,即对李阳冰称‘从叔’;对升公称‘族叔’(笔者按:把升公和族叔合为一人)!由此可以判断,这些诗文中赞美的正是在野的‘族叔’。(笔者按:把李白对不同人的歌颂集中堆在族叔身上)而不是在朝的‘从叔’,已经能够明白的了”。(以上引文均见《诗讯》第八期127-128页)我倒要问:你“明白”什么?你所谓“已经说得够明白的了”到底是何事?自己昏昏,怎能使人昭昭?!第一,关于“从叔”与“族叔”你想说明什么问题?第二,你把族叔、升公合而为一的根据是什么?天宝年间任当涂邑宰的有两位,你说的此人究竟是哪一位?第三,你所下的“这些诗文赞美的正是在野的族叔!”此论断的根据何在?这些问题,看来作者也并未弄明白。
据《朱子全书·礼一》云:“曾祖而下三代称从子;自高祖四世而上称族子”。可见按古制,“从叔”的血缘更近更亲,李白称李阳冰为“从叔”,只能说明他视李阳冰如三代内的堂叔父,表示亲近;至于把“族叔”、升公混为一人,只能说作者撰文时,并未认真读李白在当涂的诗文。否则,就应该知道,自天宝初至上元年间,出宰当涂的有三位李姓县令,即:天宝初的李有则;天宝十四年前后的李明化;上元时的李阳冰。至于朝升、升公,王琦说:“本一人”,此说可从,其身份李白在《化城寺大钟铭》中,以寺主称之,当不会错。王琦在上面提到的那几篇诗文,写作的时间不同,称诵的对象各异,然层次井然。如:《化城寺大钟铭》中分别写的是“西逾流沙”的李有则和“英骨秀气”的朝升;《陪诗》中先写“升公湖上秀,粲然有辨才”,次写“德声布云雷”的李明化。这一切历历分明,不相混淆。问题是作者要运用艺术家的形象思维编织故事。首先把族叔当涂宰至寺主升公化合成为一人;再将李白在诗文中分别颂扬李有则、李明化、朝升(升公)的一些美丽的词句,统统收集起来,一古脑儿堆到“族叔”升公身上,从而编造出一个道德高尚的典型,以便于他鞭笞李阳冰,捎带给安旗教授几闷棍。于是乎一个“很有价值”的新论——李白晚年到当涂定居,是投依天宝年间曾任当涂邑宰的族叔李公,而不是李阳冰——就问世了。依拙见:李白到当涂来投依谁,李白与李阳冰比该文作者更清楚。他们都是当事人,且看他们是怎样说的。李白在其《献从叔当涂宰阳冰》中说“遥知礼数绝,常恐不合并。惕想结宵梦,素心久已冥。顾惭青云器,谬奉玉樽倾。山阳五百年,绿竹忽再荣。高歌振林木,大笑喧雷霆。落笔洒篆文,崩云使人惊。吐辞又炳焕,五色罗华星。秀句满江国,高才
扌 炎 天庭”。请看,李白对李阳冰从仰慕、耽心、惴惴不安而结思成梦到相见宴饮;从相对高歌欢笑到泼墨论文、赋诗联句,这寥寥几个镜头,却把他们之间融洽亲密之情勾勒得活灵活现,并比作山阳阮氏叔侄,没有真实的生活作基础,能产生这样的感情吗?我们知道,李阳冰并非陇西人,乃是赵郡李,相反,李明化却是陇西人,而李白不称李明化为从叔,而称李阳冰从叔,这种反常现象,不正说明感情因素的作用吗!正因为如此,李白才向其坦诚倾诉了他的困境和来当涂的目的:“小子别金陵,来时白下亭。群凤怜客鸟,差池相哀鸣。各拔五色毛,意重太山轻。赠微所费广,斗水浇长鲸。弹剑歌《苦寒》,严风起前庭。月衔天门晓,霜落牛渚清。长叹即归路,临川空屏营”。这才是李白的肺腑之言!他去从军因病滞留金陵,贫病交攻,白下的群凤也爱莫能助,故到当涂来向从叔歌《苦寒》的。诚然,这里未写出“投依”二字,但所用“弹剑”和歌《苦寒》二事,却把“投依”之意表露无遗。关于这一点,从李《序》的“阳冰试弦歌于当涂,心非所好,公遐不弃我,乘扁舟而相顾”中也得到印证。此处也无“投依”,然名士对名士,又是写入《序》中,阳冰能说公“乘小船来投依我”吗?!由此可知,作为史学家的宋祁并非“根据什么传说,才写出‘李阳冰为当涂令,白依之’的”。(见《诗讯》第八期131页)乃从当事人留下的文献中引出的结论。这才是“尊重历史”! 二、是“枕上授简”还是“攫取”手稿该文作者为证明李《序》、魏《序》的可靠性,曾说过:“有的有‘叔侄’关系,有的是师生、朋友或兼有朋友关系的真正熟人。何况李阳冰又是当时的文章作手”,“他们二人(指李、魏——引者)与李白之间的接触,不是早见晚散、萍水而已,而是有一段(一年或数月之间经常相见)时间,不能不互相谈谈家世身世甚至自己的生日”。“何况集序的作者公然宣称:‘枕上授简,俾予为序’”。又说“起码李白是愿意李阳冰、魏颢二人替自己编集作序的”。(上引文均见《诗讯》第八期123页~124页)但转过脸来,该文作者却又说“李白对当时在任的县官李阳冰不但没有好感,而且怀有很深的隐痛!所以,临终前教育孙女不要求助县官”。(见《诗讯》第八期130页)“李阳冰没有给予应有的关心和解决,逼得李白在城里生活不下去,乃将两位孙女嫁到离城数十里的龙山脚下的两位农民。而李白晚年尤其临终之际,肯定是靠其孙女孙婿料理的,这是没有疑问的。为什么如此确凿的历史安旗同志不予注意,不把李白临终的困境与其孙女孙婿无力完成‘先祖志在青山,顷葬东麓,非本意’的遗命联系在一起,给以合情合理的描写?而要把这事件与毫不关心的李阳冰联系在一起……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李阳冰这个对李白不讲道德,不念故交,不认叔侄,见死不问,只知攫取李白手稿,从而抬高自己身价的官僚政客和伪君子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该文作者有化装师般的高超技艺,需要李《序》作为李白生蜀的论据时,就将李阳冰画成红脸,说李阳冰和李白是叔侄、朋友加熟人,亲密到要谈谈“家世身世甚至自己的生日的程度”,“起码李白是愿意李阳冰、魏颢二人替自己编集作序”的,“李阳冰是当时的文章作手”。当作者用不着李阳冰时,就给李阳冰勾一张白脸,说他是“政客、伪君子”,“不讲道德,不念故交,不认叔侄,见死不问,只知攫取李白手稿”的文化强盗。试问该文作者:李白的手稿到底“是李白愿意”并“枕上授简”的还是李阳冰“攫取”的?如果说后者是对的,那末此说出自何书?请公布出来让我们也见识见识?你月旦古人是以历史文献为准则还是以你自己在不同时间不同的需要为准则?如此行事算不算尊重历史?该文作者的另一新论是:李阳冰逼迫李白将孙女下嫁农民。这虽无足轻重,但也不可让古人受委屈。故探讨一下李白去世时有没有孙女?到不到出嫁年龄?是必要的。为此,得先知道伯禽的年龄。据郭沫若算:“伯禽之生当在开元二十五年,与长姐平阳相差十岁。”(见《李白与杜甫》123页)开元二十五年即公元七三七年。据此到李白去世时,伯禽年二十五或二十六岁。此时伯禽婚否,文献无记载。从李白的行踪看,其最后一次返鲁探视儿女在天宝十年,即公元七五一年,时伯禽约十四岁,长姐未嫁,当不会为他完婚。此后直至乾元二年流放放还,他和子女未曾团聚过。似难为子女议婚。放还后,滞留湘鄂时有《门有马客行》诗云:“呼儿扫中堂,坐客论悲辛”。据此伯禽似在李白身边。此后李白除探宗氏夫人在南昌小住外,都在外漫游,似难以为子女办婚事。故窃以为文献之所以不载,抑或这姐弟俩在李白去世前未曾婚配之故。从李白去世前一年写的《游谢氏山亭》看,只说“醉罢弄归月,遥欣稚子迎”,而未“稚孙迎”可证。其次,再探索一下李白孙女答对范传正的一段话:“父伯禽,以贞元八年不禄而卒。有兄一人,出游一十二年,不知所在。父存无官,父殁为民,有兄不相保,为天下之穷人。无桑以自蚕,非不知机杼;无田以自力,非不知稼穑。况妇人不任,布裙粝食,何所仰给?俪于农夫,救死而已”。这段对话说明:第一,伯禽是在李白过世之后三十年(即公元792年)死的,并留下一子二女。按古代男尊女卑的传统,有父、兄在世,似乎还轮不到李白的孙女和其夫婿来照顾李白晚年和料理其丧事;第二,李白孙女是在父死无产业(无桑无田)、兄长出走,无所依靠的困境下,才嫁给农民免遭饿死的。在李白死后还活了三十年的伯禽未捞到嫁女,说明其女尚小。由此可推知李白死时,其孙女并未出世,又何来李阳冰逼嫁之说?本不存在的事情,要安旗如何能“给以合情合理的描写”?可见,李阳冰逼得李白将孙女嫁给农民完全是无稽之谈。对此,该文作者也觉得难圆其说,故又说“据分析,李白两位孙女嫁给陈云、刘劝,起码她们年已及笄,虚龄在十五与十八之间。然而范传正在李白死后五十五年才来迁墓的。此时,其孙女应在七十岁以上。……怎么能教(动员)她们改嫁呢?依我看,这件事肯定有错。但错哪儿?尚须学术界共同研究作出结论”。(见《诗讯》第八期138页)依拙见,这无须研究,其错就在于该文作者不“尊重历史”,酷爱杜撰。并以自己杜撰之说代史,指责古人难为今人。只要在李白卧病当涂时,该文作者不把当时尚未来到人间的李白孙女,硬提前到李白死前出嫁,问题就解决了!至于范传正劝李白孙女“改适于士族”又有何不可?太平公主还改嫁给武修暨呢!堂堂皇家犹可,何独草民不行?
(原载安徽省内刊物《李白研究》1990年第2期,本书收录时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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