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推定
李白出蜀时间为开元十年(722)秋。认为郁贤皓先生考证的“开元十二年秋出蜀”的说法缺乏可信性。主要是因为作者推则出
孟浩然在开元十六年春已在长安,由此否定《郁考》中“李白在江夏送孟浩然往扬州时间为开元十六年暮春”的观点,而此观点是《郁考》中“李白作《送蔡十序》时间为开元十年早春”的重要论据,该序又是推定李白出蜀年代的主要依据,然后作者从李白的诗《游溧阳北湖亭望乱屋山怀古赠同旅》和《大鹏赋》序的创作时间和内容推定李白出蜀时间开元十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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