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剑即文武二者中,
李白有着对剑的倚重和偏爱,而他的才具实际在书而不在剑,他平生所业。本色当行是习书异文,而在其诗中,作为建功立业实际凭借的“书”悄然隐去,而代之以“剑”。剑的意义,在其诗中实际上还被虚化和升华,成为一种超凡才具与功业的象征。李白“学剑来山东”一语宜作抒情语解,而非真的学剑,此处的“学剑”即“求仕”。与书相比,剑更浪漫,更富理想色彩,与李白的个性正相符合,这正是他平生偏爱于“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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