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是否参加过耕田种地的生产劳动?史传均无记载。笔者认为在李白研究中,弄清这一问题对深入评价李白及其诗歌的人民性是有极大益处的。李白耕田的直接佐证。笔者认为李白耕田的直接佐证是诗人传世的有关诗文。李白《寄庆鲁工稚子》是李白在金陵的寄诗,也是向我们提供的李白耕田的最可靠的证据。同时,涉及到李白耕田的诗还有《嘲鲁儒》《赠从着冽》《赠从兄襄阳少府皓》《秋夜独怅怀故山》《江南春怀》等。李白耕田的旁证。李白某些诗文中表现了对于国家农业生产的关心,这些诗文便可作为李白耕田的旁证。在赋文中,如《明堂赋》《大猎赋》中,李白不止一次向皇帝劝谏;希望国家应着眼于农业生产,他还十分向往和乐道“牛羊散阡陌,夜寝不扃户”和“飞鸟还归来,迁人返躬耕。”的安定的农村生活。(此文发表于1985年第4期《宝鸡师院学报》,后收入1993年10月陕西人民出版社《李白论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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