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从艺术上看,可谓极创新之能事。但如果经仔细分析,则其特色不过熔《诗》、《骚》、汉赋、骈文、古乐府及近体诗于一炉,无一笔无来历。诗作于天宝四年(745),
李白离开长安后,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比未入长安有了较清醒的认识,因之对建功立业的雄图壮志固然有无从实现的苦恼,而同时对富贵利达这一类世俗的追求也不再抱过多的幻想。从而他有所醒悟,在精神上一定程度摆脱了尘俗的桎梏,这才导致他产生“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结论。这种坚决不妥协的精神和强烈的反抗情绪正是这首诗的基调,是必须充分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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